2013-02-03
警醒,防範邪惡異端「東方閃電」



經文:馬太福音廿四章3-14 節,希伯來書六章4-8 節,加拉太書一章8 節,哥林多前書五章11 節
耶穌說在末後世代(也就是祂再來之前)會出現假基督跟假先知,也就是會出現異端(見馬太福音廿四:3-14)。中國大陸現在最猖獗的異端叫作「東方閃電」,又叫作「全能神教會」,一九九○年代開始出現,活動區域已及中國、亞洲各國、北美等地。現在,他們已經大舉進入台灣,如火如荼地在吞吃靈魂,有計畫地要傷害教會。

這個異端的本質是魔鬼,整個信仰體系都是用謊言堆砌出來的,而且非常血腥、殘暴,可以說和西方的撒但教如出一轍。全台灣的教會都必須警醒!

一、東方閃電的教義簡介

東方閃電的信仰根據是聖經以及聖經之外的其他書卷,他們認為後者就是啟示錄所說的「小書卷」(見啟示錄五、十章)。在信仰對象的部分,他們信仰「全能神」,完全違背「三一真神論」,特別是「基督論」根本亂七八糟!他們的基督論根據的是斷章取義的一節聖經:「閃電從東邊發出,直照到西邊。人子降臨也要這樣。」(馬太福音廿四:27)他們單單根據這一節聖經,就提出以下信仰內容:

彌賽亞第二次降臨的地點是中國,而且是以女子的身分降臨;第一次基督來到世界,取的是男性的身分,名為耶穌,第二次基督來到世界,取的是女性的身分,姓鄧;中國是一條大紅龍,女基督要來拯救中國人。(這位鄧姓女子尚不知是虛擬人物或真有其人,只知道,以上說法是由一位姓趙的男性發展出來,形成「東方閃電」的教義。)

在得救方式的部分,他們把整個聖經分成三個時期:第一個時期叫作「舊約的律法時代」,是說人必須靠著行律法得救(這種觀念依然普遍存在於華人教會);

第二個時期叫作「新約的恩典時代」,是說第一個基督來到世上,人類可以靠著耶穌基督得救;第三時期,也就是現在,叫作「國度的時代」,「全能神」已經了,也就是那個女基督已經出現了,她要對全人類的罪施行審判。第一個基督只能赦罪,第二個基督才能完全除掉人的罪、使人如啟示錄所說的作得勝者。所以東方閃電的信徒稱自己是「全能神的跟隨者」。

二、東方閃電吸收成員的方法
東方閃電吸收入教的對象完全鎖定有在聚會的基督徒,包括基督教和天主教,吸收步驟有三:
(一)臥底:到教會聚會,與人建立關係,取得人的信任;
(二)鋪路:利用人的弱點,使人和他們產生魂結;
(三)跟進:對合適的人進行洗腦的工作、拉人參加他們的聚會。
東方閃電非常善用人性的弱點,從人的需要下手,加以利誘、威脅。舉例來說,當他們看見一個人有情感上的需要,就會派異性去接近,用男色、女色加以引誘;當他們看見一個人很想要有房子,他們就會蓋房子給他;也會跑到人的家裏幫忙掃地、種田…,反正就是費盡心思、無所不用其極地對人「付出」。這種「傳福音」的方法,完全是從人的需要下手,之後就開始洗腦攻勢。他們不採用大聚會的形式,而是採取小組或個人工作的形式;他們的小組對新朋友有無盡的接納,無論新朋友提出甚麼樣的問題,他們都容許,遇到尖銳的問題就繞圈子,絕不和新朋友爭辯。
當他們用盡一切利誘的方法,人還不肯入教時,就會開始祭出威脅的手段,比如說在人的家門口放棺材、祭祀用的花圈等等,甚至還會像黑幫那樣綁架人,將男女囚於一室,讓他們彼此發生性關係,之後若不願入教,他們就威脅要把這些醜事宣揚出去。他們用盡一切手段要人入教,甚至把人弄得家破人亡。

三、基督徒應如何防範
針對「東方閃電」的注意事項
1. 留意關鍵用詞
東方閃電的信徒自稱是基督徒。我們不要一聽人家自稱是基督徒就相信他,要留意對方口中的教義是否合乎聖經真理,一旦聽到對方提到以下字眼,就要特別警醒:
‧「三步作工」(律法時代、恩典時代、國度時代)
‧「全能神」
‧「女基督」
‧「基督第二次道成肉身」

並不是說,只要沒有提到這些字眼,就沒有問題,只是說這些是東方閃電比較明顯的記號。

2. 留意「必須保密」的說法
異端很多都是祕密活動的,見不得光。東方閃電、全能神教會這個異端也是這樣。他們的組織雖然很大,卻不輕易曝光,不輕易露出蛛絲馬跡;他們吸收人入教的方式是採取「單線操作」的方式,也就是只會派出一個人到一個教會接觸人,一旦這個人的詭計被識破,我們也找不出他背後有甚麼組織或其他人力。

他們在吸收人的時候,都會要求對方不要跟任何人說自己正在接觸那個信仰,理由通常是:
‧ 東方閃電必須祕密活動,以免遭受政治迫害,特別是中國政府的打壓。
‧ 東方閃電的初信者必須保密,不可洩漏天機,否則會遭受災禍,甚至死亡。

3. 通報教會權柄
弟兄姊妹若發現東方閃電的人在接觸自己,或是在教會的人際網絡中活動,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告訴教會的權柄,請他們來處理。只要有某種程度的懷疑,就可以告訴權柄,不一定要有十足的把握,以免有人為了要非常肯定,而和對方有更多更深入的接觸。教會的權柄在了解情況的過程中,不要獨自判斷、獨自作決定,一定要在同工團隊中處理這樣的事情,以免有所偏差。

4. 禁止接觸
異端和異教不一樣,異教信徒是基督徒傳福音的對象之一,異端信徒則是背棄耶穌基督、把祂重釘十字架了(見來六4-8),基督徒不可與異端信徒有任何接觸,不可與他們對話,或想要「用愛心感化他們」。

面對東方閃電,同樣也是這樣。因為聖經講得很清楚,異端信徒應當受咒詛,基督徒不必祝福他們,不可以與他有任何接觸,連問安都不可以,更不必說一起吃飯了:

‧ 加拉太書一章8 節:「 無論是我們,是天上來的使者,若傳福音給你們,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」
‧ 約翰貳書10 節:「若有人到你們那裏,不是傳這教訓,不要接他到家裏,也不要問他的安;因為問他安的,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。」
‧ 哥林多前書五章11 節:「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,或貪婪的,或拜偶像的,或辱罵的,或醉酒的,或勒索的,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,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。」
(摘自2012年11月18日第539期國度復興報)